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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使是我這種人,也會想要擁有幸福的啊。

 

定義那種事情有什麼意義嗎?
反正無論是幸福是不幸福都不會改變走向或者是結果的啊。
我如此問你以後,你這樣回答我。

一向不喜歡做多餘的事情,
界定幸福與不幸福那種想法對我來說太遙遠,
是連被當面質問都答不出來的遙遠。

幸福是什麼?

我會樂轉會灑小花會笑,於是可以算是幸福了嗎?
我可以數算著有多少愛的人,於是可以算是幸福了嗎?

沒有意義的。
那些對我都沒有意義的。

人生只有拉扯與平衡,我只是在夾縫中找出比較好走的路罷了。

所以不用責備我、不用同情我,
路是自己選的自己負責這道理我懂,
那一點點善意已經讓人很溫暖了在夜裡,
那一點點安慰已經讓人很感激了當只剩下自己。

你追求光的存在視之為理所當然,
我渴望夜裡不讓人眷戀的安心依靠;
你找尋生命中的另一半翅膀,
我祈願一個人就能飛得很遠很高。

捨棄那些純真以後,
拒絕童話故事以後,
追求的只是能走得順遂點。

我說過,你是不會讓我傷心的人。
有多難得我比你更清楚明白。

你值得的。
得到幸福後要回來看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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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Unidea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